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_国家维护社会法制的统一和尊严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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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6-10 14:2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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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普通法和根本法的区别?
1、根本法和普通法的立法主体不同;
2、根本法和普通法的立法程序不同;
3、基本内容不同。
根本法是指宪法,在国家法律体系中享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由于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宪法所具有的就不仅是一般的法律效力,而是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其法律效力的最高性表现在:
1、宪法是制定普通法律的依据和基础;
2、普通法律不得与宪法相抵触;
3、宪法是一切组织或者个人的根本活动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七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
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
什么是维护国家稳定的保障?
遵守宪法和法律是维护国家稳定的根本保障。
因为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它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所有的公民,一切国家机关及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宪法关系国家的前途和命运,人民的幸福和安宁,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因此必须大力宣传宪法,坚决维护和实施宪法。
宪法规定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原则,规定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每一项法律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授权,由此按照宪法的原则,我国的立法工作迅速发展,立法质量不断提高,以宪法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也初步形成,全民法律意识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有了明显提高,执法和司法也得到进一步加强,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正在实施。
宪法规定在我国实行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几十年来,我国制定了许多法律和法规,有力的保障和促进了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发展,进一步提高了人们的生活水平,根据宪法,我国将建立包括规范市场主体,调整市场主体关系,维护公平竞争,加强宏观调控,健全社会保障制度等方面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律体系,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将得到更大的发展。
宪法还明确规定党对国家的领导,这是他的重要原则,同时宪法有规定,党必须遵守宪法,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我国宪法制颁布以来,党不断坚持了对国家的领导若诗,维护宪法的尊严,保证宪法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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